古人云:“一人之辩,重于九鼎之玉;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可见说的重要性。说看似简单实则大有学问。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常常发现,与同样一个强戒人员谈话谈同一件事,有的民警谈完毫无效果,有的民警谈却效果明显。说的是同样的内容,得到不同的结果,究其原因,就是说的方式、方法不同。俗话说,世界上没有教育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育的老师。对强戒毒人员的教育成功与否,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管教民警的说的艺术。因此要提高说的艺术要从以下几方面如手:一是说话要有针对性,要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境况讲出不同的有针对性的语言;二是说话要有感染力,感染力来源于发自内心的对谈话对象的尊重,只有把他当做一个平等的人来看待,讲出来的话才能感染并打动他;三是说话要有互动性,不能自己滔滔不绝的说,而忽略了谈话对象的反应,没有对方积极回应的谈话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二)丰富知识体系。我们面对的强戒人员来自于社会的不同阶层,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家庭出身,每个人都有着迥异的生活经历,可以说形形色色。因此,我们只有各方面的知识都懂一些,才能在和不同的人谈话时,找到“共同语言”。因此,要博览群书,除了业务知识外,人文、历史、科技、军事等方面均要涉猎,争取使自己成为一个“杂家”。当前重点要加强以下几方面学习。一要加强禁戒毒知识学习。了解吸毒人员在戒断期、康复期、巩固期等不同阶段的生理、心理变化,分清强戒人员不同的情绪反应是思想问题还是生理问题,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人文关怀或思想疏导。二要重视心理学知识的应用。深入了解戒毒人员的心理状态,稳定戒毒人员的情绪,提高戒毒人员的心理素质,不断提高教育矫治工作的质量。三要加强法律常识的学习。吸毒者多是法律意识淡薄,恶习较多的人员。为此,民警对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应当始终贯彻在强戒人员的个别谈话教育中,不断的重复、不断的强化,因此,没有过硬的法律常识,就不可能很好的利用谈话教育,为其普及法律知识,并解疑释惑。
(三)善于利用非语言技巧进行情感沟通。实践证明,没有实际内容的非语言形式同样能在个别谈话教育中起到沟通情感的作用。例如,我们为缓解一名强戒人员思乡情绪谈话时,如果我们能对他恰到好处地对其投去友善的一笑或递上一支香烟,就能收到无声胜有声,迅速拉近彼此距离的效果。再如,我们对个别主观恶习不深、自控能力较差、常因轻微违纪而多次受到批评的强戒人员进行谈话教育时,如果管教民警将其过去曾写过的检讨书看似无意实则有意地在其眼前翻出来整理,就会使其情不自禁地产生违纪后的羞耻感和可能受罚的恐惧感,从而感悟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这样就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从而使接受谈话教育的强戒人员不断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达到教育矫治的效果。
三、把握规律,讲究策略,确保强戒人员个别教育谈话取得实效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牢牢把握住因人而异、因势利导、分阶段矫治的工作规律,努力探索对强戒人员个别谈话教育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坚持以诚待人,以理服人,以身教人,使戒毒人员在潜移默化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此,我们
一是做好精心准备。充分的准备是谈话成功的前提。在谈话前,自己首先要明确谈话的中心和目的,预测谈话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设计好对策,随机应变,做到“心中有数”。要明确谈什么,怎么谈。要力求谈一次,就要起到一次的作用。二是保持恰当态度。要依据不同的事件性质,采取合适的态度。如遇到强戒人员严重违纪问题的谈话必须从气势上压倒他们,让他们体会到执法者的威严。但是如果是一般思想问题,民警谈话的态度要平易近人,不嫌弃他们,用平和的语言去温暖他们,伸出双手去挽救他们,他们才会把民警当作亲人,才会在思想上鼓起重新做人的勇气。三是寻找共同话题。共同感兴趣的话题是谈话顺利进行下去的条件之一。要迅速找到谈话对象可能感兴趣的话题,就要认真了解和掌握对象的认知能力、家庭情况、恶习程度及其在所的改造表现等,如果话题有抵触时,可以考虑从他的兴趣爱好等方面入手,只有让他对你的话感兴趣,主动与你进行交流,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四是列举熟悉事例。谈话要以事实为依据,不空谈大道理。尤其是强戒人员一般都想戒毒,但对戒毒又缺乏信心。谈话教育时,民警要多用他们周围熟悉的榜样来促使他们改过自新。五是把握恰当时机。一般情况下,我们处理问题的方法是及时解决,宜早不宜迟。但在某些情形下要冷处理,欲擒故纵,稍作停留,以便给强戒人员一个反思、自省的余地,有时能达到一个意想不到的效果。六是选择适当场所。谈话场所作为使谈话进行下去的外在环境,对交谈有很强的制约作用。谈话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在办公室、车间、操场等地进行。如办公室由于没有其他闲杂人员,因此,可以谈一些学员的个人思想认识问题。操场可以谈一些学习、生活方面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