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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无缝衔接与动态管理工作的思考

来源: 河北省戒毒管理局 2019-04-02 16:45:25

 

  二、解决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科学有效无缝衔接和动态管控的主要对策

  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无缝衔接和动态管控工作,是使其适应社会、自食其力、自觉守法、重新做人的关键所在,更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的重要方面。为切实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无缝衔接和动态管控工作,需要进一步转变思想,完善制度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一)树立正确理念。一方面,要客观、全面、充分地认识强制隔离戒毒等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潜在压力和恶性后果,要真正懂得做好强制隔离戒毒等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无缝衔接和动态管控等工作,是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是巩固强制隔离戒毒效果的重要举措,必须全力以赴扎实做好。另一方面,要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应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牢固树立无缝衔接、注重管理、强化操守、持续教育、帮扶解困的管理理念,切实有效降低脱失率和重新违法犯罪率,确保他们回归社会后能够长期自食其力、遵纪守法,做合格有用的社会公民。

  (二)加强法制建设。建议制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条例》,针对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地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无缝衔接、动态管理、安置就业、考核奖惩等诸多问题进行明确具体的规定,做到制度完善、程序规范、有法可依、科学管理。

  (三)加强无缝衔接从社会管理、家庭亲情、生活安置、就学就业、社会帮教五个方面的衔接,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无缝衔接管理,完善衔接流程和工作机制,制定系统制度和对应措施,使强制隔离戒毒等人员在回归社会时,始终置于一体化的链式管理中,力求做到家庭有关爱、生活有保障、就学有条件、就业有安排、活动有管理、行动有约束、动态有研判、思想有教育,确保他们能够一直处于“无真空”的管理状态,从而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持续有效的无缝衔接模式。

  1.社会管理衔接。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离开戒毒场所时,要回归社会必须有一个从戒毒场所到当地的社会管理机构及其所在单位、社区相衔接的对接管理工作机制。(1)要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由当地政法委(综治委)作为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工作,公安机关负责具体管理工作,街道办(乡镇)、居(村)委会、社区、所在单位负责协管,司法机关和戒毒场所的服务机构负责矫治培训工作,地方政府的财政、民政、劳动、医疗、社保等部门负责相关的保障工作,建立联席会议、请示报告、宣传教育、就业安置、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完善“场所—政法委—政府—公安—司法—街道—社区—单位—家庭”的无缝衔接工作流程,切实形成政法委组织协调、政府协助配合、各部门齐抓共管、街道社区密切监控、家庭积极帮教的综合治理格局。(2)要强化“一票否决”和领导责任,建立强制隔离戒毒等人员回归社会后发生重大案件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件的“一票否决制”,对政法委(综治委)的“一把手”进行通报制度和行政责任追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地方政法委和综治工作的考核内容中,切实强化领导机构及领导本人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能够强力推进和有效落实。

  2.家庭亲情衔接。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离开戒毒场所时,需要家庭的亲情接纳、亲情关爱、亲情帮助和家庭监督,需要建立一个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与其家庭相衔接的对接管理工作机制。(1)通过建立亲属情感抚慰和心理救助网络,回访家庭、举办家属学校等方式,帮助家庭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给予心理沟通、亲情接纳、情感关怀,促进家庭和谐幸福。(2)建立人际关系管理体系,帮助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逐步减少和有效避开不利的人际关系,有选择的优化和拓展人际关系,走向良性生活轨道。(3)对家属进行动态管控技能培训,建立家庭管理、家庭戒毒、家庭监控机制,制定动态管控实施方案,细化动态管理措施,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存在的危险苗头和各种问题能够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设法进行解决。(4)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建立婚恋咨询和家庭关系救助体系,积极帮助他们构建和谐家庭。

  3.生活安置衔接。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住房、医疗、低保、困难救助等生活安置工作,确保他们的生存保障和生活基础。(1)出台优惠政策和合理的地方性具体标准,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建立回归社会后的失业保险制度。可以由其本人、家属、亲友、有条件的原单位,在戒毒期间,以及回归社会后为其合理地缴纳一定数额或一定年限的失业保险金,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基础性生活保障。(2)出台优惠政策和合理的地方性具体标准。根据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年龄、体力、就业、家庭等情况,政府加大资金投入,把他们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给予适当的救助和帮扶,确保他们能够有起码的生活保障。(3)建立根据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社保统筹体系。可以由其本人、家属、亲友、有条件的原单位,在其回归社会后,为其合理地缴纳养老统筹金,确保他们以后的生活保障。(4)建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后年度免费体检网络,建立“HIV检测”和登记制度,建立“四免一关怀”的救治帮扶体系,并纳入当地公共卫生防疫预案,对他们进行跟踪管理和救治。(5)地方各级疾病防治和医疗部门协作,积极开展针具交换、美沙酮维持治疗、抗病毒治疗、抗结核病治疗等相关服务,帮助落实定期吸毒检测(尿检),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支持,并给予合法适当的“美沙酮维持治疗”。(6)国家需要出台相应的政策,当地政府也应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设立大额医保专项基金,建立糖尿病、肝病等慢性病补贴保障制度,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确保他们能够得到有效的医疗救助和人文关怀。(7)国家和各级政府应当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建立公益救助、捐助工作网络,争取爱心人士在医疗、生活等方面的积极帮助和爱心支持。(8)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建立法律帮助和纠纷调解工作体系,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和矛盾化解工作。(9)积极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帮扶工作,想方设法在其子女上学、照管老人、解决家庭困难等方面,给予他们及时有效的帮助。

关键词:回归,工作,强制

责任编辑:张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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