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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无缝衔接与动态管理工作的思考

来源: 河北省戒毒管理局 2019-04-02 16:45:25

作者:薛沛军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对他们回归社会后的管理、帮扶和综合治理,既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和家庭幸福,也关系到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更关系到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工作成效和口碑。本人结合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相关工作的实际情况,就他们回归社会的无缝衔接、动态管控、考核评估等问题,进行浅要的探讨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不妥之处敬请同仁批评指正。

  一、当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无缝衔接和动态管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无缝对接和动态管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面临心理适应、社会接纳、动态管控、考核奖惩等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下列方面:

  1.回归社会时,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从戒毒场所到社会的无缝衔接和动态管控工作不力,缺乏主导的管理机构,动态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真空地带,脱失率较高,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无缝衔接、动态管控体系;

  2.回归社会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就业安置矛盾突出,导致无法养家糊口,生存困难,进而居无定所,流动性大,尤其是根本无法解决慢性病和大病治疗费用,需要解决其生存、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3.回归社会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社会接纳的程度较低,心理很复杂,情绪落差大,社会适应性差,需要予以有效的帮助;

  4.回归社会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操守保持措施不到位、不完善,缺乏操守保持动态监测和考核体系,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在现实中,由于各地的社会治安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综合治理工作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造成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无缝衔接不到位、动态管控工作不力,其原因主要有:

  一是思想理念和重视程度不到位。在思想上,往往认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是罪有应得的坏人,他们大多数是“狗改不了吃屎”,从心理上没有真心接纳,还把他们当作社会渣滓对待,漠然视之导致不想管、不愿管、不会管、不去管,对他们重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认识和防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对他们应有的理解、尊重、管理、帮扶和救助。

  二是立法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在《刑事诉讼法》、《治安处罚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强制隔离戒毒等人员回归社会的衔接帮教、就业安置、动态管控、考核奖惩等方面,缺乏具体的操作性规定,各地方党委、政府的相关制度也不健全,没有形成科学有效的法制制度体系。

  三是机构不到位、责任不明确。一般情况下,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相关工作,主要由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和社区来做,工作人员配备少,资金保障缺口很大,管理责任、工作措施弹性很大,脱失率和重新违法犯罪率都很高,综合治理的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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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回归,工作,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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