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免职公告
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免去臧冀梅等180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司发通〔2026〕48号)免去我省臧冀梅等18人公证员职务。根据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予公告。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臧冀梅 河北省正定县公证处
刘建民 河北省涞源县公证处
赵文荣 河北省吴桥县公证处
王 震 河北省高邑县公证处
房晓蕾 河北省高邑县公证处
徐 蕊 河北省高邑县公证处
关强强 河北省高邑县公证处
韩惠玲 张家口市第二公证处
贾浩然 河北省涿鹿县公证处
傅燕勋 河北省尚义县公证处
蔡雪平 河北省保定市直隶公证处
乔忠烟 河北省海兴县公证处
赵 静 河北省南皮县公证处
杜宏燕 河北省内丘县公证处
杨 晶 河北省南宫市公证处
刘金鹭 河北省南宫市公证处
郭 楠 河北省大名县公证处
王 祎 河北省辛集市公证处
河北省司法厅
2026年8月13日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