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的公示
近日,省民委印发《关于反馈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对象初审意见的函》,同意我厅报送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对象名单。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推荐评选程序要求,现就推荐厅装备财务保障处二级调研员魏学恭同志参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9月22日—26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向厅组织培训与警务督察处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311-88606803
组织培训与警务督察处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