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
经河北省司法厅决定,对杨延军(河北方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1304199310566897)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冀司罚决〔2025〕1号)。
经河北省司法厅决定,对王廷海(河北博远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1307198610867509)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冀司罚决〔2025〕5号)。
经河北省司法厅决定,对董立峰(河北骏恩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1301200910334318)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冀司罚决〔20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