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河北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优化法律咨询服务市场,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秩序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法律咨询公司数量激增,此类机构确实存在准入门槛低、专业性参差不齐等缺点,部分机构也存在虚假宣传误导当事人等问题,既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又严重冲击了法律服务市场。近年来,我厅就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积极建言献策。法律咨询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已经引起国家层面的关注,去年以来,司法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联合调研,我厅也向司法部律师工作局提出相应意见建议,配合做好调研工作,推动国家层面在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有关法律政策措施,营造法律服务良好环境。
二是开展专项清理。2020年以来,我们开展了律师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在律所、个人自查的基础上,司法行政机关通过查阅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党组织关系、企业登记信息或者通过网络核验、商请有关部门协助调查等方式,对包括在法律咨询公司等机构的律师违规兼职行为进行了清理。
三是严格行业监管。针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律师事务所涉嫌与法律咨询公司“合作”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形,责令相关市、县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调查处理;指导省市、律师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教育引导,制定行业指引或倡议文件,严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与法律咨询公司“合作”办理律师专属法律事务。
四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了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在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上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去年,省司法厅还会同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加强“警调对接”的意见》,努力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律师调解与公安行政调解衔接机制,推动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与公安派出所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省、市律师协会全部建立了调解中心,1000余个律师事务所设立了律师调解室。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贵委的意见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配合。推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适时开展联合执法,针对法律咨询公司办理律师业务、充当司法掮客、虚假宣传等问题进行排查治理,在推动法律服务市场依法健康发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上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严肃查处律师违规行为。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管理力度,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机制,严肃查处律师以参股、入伙、担任顾问等形式参与经营法律咨询服务公司,以及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却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行为,杜绝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与法律咨询公司之间进行不正当业务往来。
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鼓励引导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公益服务,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大力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参与调解工作,运用专业优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感谢贵委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行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河北省司法厅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