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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组织召开省直部门行政调解暨行专调解工作座谈会
日期: 2024-08-12 14:37:48 来源: 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2024-08-12 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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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司法厅组织召开省直部门行政调解暨行专调解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召开的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网上枫桥”“行业枫桥”工作实践现场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工作成效,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厅一级巡视员王金水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单位立足部门职责,在推进行政调解、指导开展行专调解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实践、有创新、有成效,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实行政调解、行专调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矛盾纠纷化解方式,行政调解和行专调解作为大调解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努力发挥更大的作用,展现更大的作为。

  会议指出,要加强改革创新,以更大力度推进行政调解、行专调解工作提质跃升。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资源优势,强化源头治理,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调解能力。深化拓展行专调解工作领域,因地制宜设立行专调解组织,建立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运用专业知识,借助专业力量,提高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健全完善衔接机制,利用好“总对总”机制,建立重点领域对接机制,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等联动机制,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实现业务协同、数据共享。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行政调解、行专调解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注重协同配合,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协作,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保障,健全完善工作指导、信息共享等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为科学研判和决策提供依据参考。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强调解典型案例和调解员的先进事迹宣传,营造“有纠纷、找调解”的社会氛围。

  会议邀请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司法处副处长杨留强现场解读了《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妇联、省律协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部分省直部门分管领导或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厅机关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省律师协会、省调解协会、省公证协会、省仲裁协会、省司法鉴定协会负责同志及省级社会团体人民调解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共计51人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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