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2024年第5号公告,现就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河北省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7月17日至19日,具体安排由资格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确定。申请人应当按照网上申请时预约的时间,到通告公布的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放宽地区户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制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统一印制,无需申请人提交。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司法行政机关向申请人出具《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材料。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
三、申请材料受理地点和咨询电话
1.石家庄:石家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559号西配楼4楼402室,咨询电话:0311-87855008。
2.唐山:唐山市司法局,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7号5号楼104室,咨询电话:0315-2826584。
3.秦皇岛:秦皇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2室,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285号,现场电话:0335-7078120,咨询电话:0335-7078060。
4.邯郸:邯郸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甲47号,咨询电话:0310-3157958,0310-3155158。
5.邢台:邢台市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地址:邢台市信都区莲池大街866号,现场电话:0319-2183108,咨询电话:0319-2189383。
6.保定:保定市司法局(北院)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室(4楼),地址: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北大街758号,咨询电话:0312-5913611,0312-5913691。
7.张家口:张家口市司法局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咨询电话:0313-2161260。
8.承德:承德市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广仁大街路北41号,咨询电话:0314-2289121。
9.沧州:沧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沧州市浮阳南大道与光荣路交叉路口西南角,咨询电话:0317-3138876。
10.廊坊:廊坊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廊坊市新华路116号廊坊市司法局北门,咨询电话:0316-7160950。
11.衡水:衡水市司法局一楼东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衡水市桃城区康平路39号,咨询电话:0318-2376011。
四、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本人领取,具体颁发事宜另行通告。
河北省司法厅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