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建立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的公告
为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机构在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现予公告。
一、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
要在行政复议机关或者行政复议机构网站公开行政复议流程、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文本、行政复议咨询电话、申请方式、行政复议申请书邮寄地址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都要通过行政复议服务平台(https://xzfy.moj.gov.cn/)实行行政复议线上申请,实现申请行政复议“零跑腿”。要在行政复议接待场所设置明显标志,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和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文本,提供行政复议咨询服务,为企业和其他申请人提供便利。
二、实行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容缺受理”
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要坚持“应收尽收、容缺受理”的原则,对于企业提供的行政复议申请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材料欠缺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先予容缺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时限、方式和逾期未补正的法律后果,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正相应材料。
三、加强涉企行政复议服务工作
要依托县(市、区)行政复议联系点为企业提供行政复议咨询、宣传等服务。加大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力度,重点围绕企业实质诉求开展案件调查和调解和解等工作,努力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要将普法融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通过释法说理、法律宣传,增强企业对行政复议的认可度,提升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河北省司法厅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