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展我省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要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
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厅党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就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12月1日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关于“全面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更好保障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全省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2024年1月,根据我省涉外法律服务工作需要及服务需求,我们对2017年省司法厅牵头成立的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进行了扩充,补充省公安厅、省工商联、石家庄海关、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省公证协会、省仲裁协会等7家单位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增至19家,并在与各成员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调整了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同时,对原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了重新编排修订,包括联席会议名称变更、工作职能完善、组织架构提级、工作规则调整等内容,并征求了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2月7日上午,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冯韶慧主持召开河北省涉外法律服务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外办等19家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相关部署要求,审议通过了《河北省涉外法律服务联席会议制度》,通报了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及联络员名单,并就涉外法律服务工作需求和具体举措研讨交流,研究部署我省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
省司法厅认真落实省涉外法律服务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与各成员单位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共同推进我省涉外法律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将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列入省司法厅年度工作要点。
二、加强人才培养
(一)深入实施“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计划”,聚集我省涉外法治人才,整合涉外律师、公证、仲裁等高端人才库,建立河北省涉外法治人才库,积极推荐省内优秀法治工作者参与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赴国外研究项目,加快培育和聚集一批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水准、高素质、高层次的涉外法治人才。
(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创新基地。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被确定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健全人才引进、选拔、使用、管理机制,积极为高端人才引进提供签证、涉外文书领事认证等方面的便利。
(三)加强涉外律师、公证、仲裁业务培训,与相关高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借助高校法律人才和资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合作机制,为我省“走出去”企业和人员提供涉外法律培训。
三、加强机构建设
积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涉外品牌律所,支持河北律师事务所与境外律师事务所以业务联盟等方式开展合作,推动国内律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对有意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律所,开通办理业务的“绿色通道”。
四、提高服务能力
(一)充分发挥省涉外法律服务联席会议作用,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雄安新区建设、自贸试验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主动适应我省进一步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需要,为我省对外开展经贸合作、人文交流和对外签订合作协议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二)会同省工信厅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主动为我省重点外贸企业和律师事务所搭建合作平台,紧盯省内企业外贸出口、境外投资、经贸谈判签约、法律风险评估等实际需求,跟进全程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加强涉外法律服务的宣传和推介。与我省主要媒体签署宣传合作框架协议,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外事培训、领保宣传等活动契机,加大涉外法律服务宣传推介力度。
感谢您对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会继续做好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为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保障加快建设开放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河北省司法厅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