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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司法厅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746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 2024-04-10 18:35:00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2024-04-10 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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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红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公司监管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法律服务机构的审批监管职权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工作。法律服务公司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审批,并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不断加强律师行业的监督管理,有效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对律师行业的认知度。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建设了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对全国律

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信息进行了全面公示,提高了公众对律师行业的整体认识。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对本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宣传力度,明确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资质要求、业务范围以及与法律服务机构存在的区别,指导群众根据实际需要更好选择法律服务机构。

(二)加强日常监管,提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规范度。一是省、市律师协会专门设立投诉查处中心,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监督。二是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等方式,指导律师事务所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加大对违法违规执业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律师事务所、律师与法律服务机构存在利益联系、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等违法违规执业等问题,及时予以查纠整改。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群众对律师工作的满意度。一是开展律师行业党建培训,提高党员律师政治素质,树牢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律师专业化水平,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深度,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三是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增强律师执业风险防范意识,推动律师行业规范化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开展法律服务机构有关情况的调研,及时向司法部律师管理部门反馈相关调研情况并提出立法建议。同时,加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对接,建立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投诉举报移交、通报机制,确保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高效处理,并适时开展联合检查工作。

河北省司法厅

2024年4月10日

主办单位: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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