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河北省司法厅网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河北省司法厅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75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 2024-04-10 18:33:00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2024-04-10 河北省司法厅
【字号: 打印本页

郁红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聚焦律师行业队伍建设,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谋划,突出重点,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积极谋划部署。在《“十四五”河北省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河北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中锚定建设一支高素质律师队伍,服务高质量发展,明确目标任务,提出路径举措,作出专门工作安排。二是加强人才建设。建立律师网络培训系统,健全律师日常网络培训、专题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培训体系,组织实施律师能力建设提升工程和年度轮训计

划,开展专业水平评价体系试点工作,建立各个专业领域律师人才库,加强重点、新兴、高端业务领域及涉外业务领域律师的培养。28名律师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省内组建了80人的涉外律师服务团。目前,全省律师中有博士研究生153人,硕士研究生2343人,本科生21406人。三是积极发展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和我省的实施意见,制定了从2022年到2024年利用三年时间实现全省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的规划,目前已基本落实;同时,在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公司中发展公司律师,促进公司依法生产经营。目前,全省共有公职律师5021人,公司律师994名,成为律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积极引入国内知名律所。着眼于进一步做强律师事务所品牌,提升专业法律服务能级,引进了一批品牌知名度较高、专业服务能力较强的品牌综合型律师事务所和品牌专精型律师事务所,努力构建现代律师业高质量发展格局。目前,省外律所在我省共设立分所52个,特别是去年以来,在雄安新区引入德恒、瀛和、中银三家北京高端品牌律所,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五是拓宽律师参政议政渠道。支持推荐优秀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目前,全省共有653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其中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实现了历史性突破;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2名,较上届大幅增长,在全国各省(区、市)中排名第二。各位律师代表、委员积极参与地方立法、调研检查等工作,并广泛搜集社情民意,结合专业知识,提出一批高质量的建议、提案,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六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和激励机制。下发文件,指导各地将律师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村(居)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参与调解等事项统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律师法、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和《河北省律师执业保障和规范条例》,依法加强对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的保障,并努力完善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和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机制。七是引导律师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全省广大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年均办理法律事务60余万件,其中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26万余件,公司、金融、证券、破产重组等非诉讼案件3万余件,其他法律事务30余万件,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迄今,3名律师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名律师被司法部授予“司法为民好榜样”荣誉称号,11名律师被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聘为主讲人,20多家律师事务所、40余名律师受到全国表彰或者被授予荣誉称号。

就您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为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进一步提高涉外律师服务水平。今年将继续充实完善涉外律师人才库,组建涉外律师讲师团,组织涉外律师集中培训;建立涉外律师研修基地,鼓励支持相关律师事务所加强对外合作和涉外业务创新;指导省律师协会组织编辑涉外律师业务操作指引和涉外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库,开展涉外业务巡回培训交流,努力打造我省涉外律师服务品牌。

二、推动优化律师事务所人才结构。结合司法部推进修订律师法工作,积极建议将律师事务所引入专利代理人等专业人才担任特别合伙人纳入修订考虑范围内,通过引入高层次跨领域专长人才,增强律师事务所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积极争取扶持律师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待遇。关于将国内外知名律所纳入招商引资范畴、给予本地规模所优秀所一定资金税收支持补助、设立法律服务突出贡献奖和法律服务产业基金、探索在雄安新区或者唐山等地建设河北省首家综合性法律服务产业园等,我厅将加强同商务、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适时报请上级部门,力争在多层面、多领域出台支持律师事业发展的各种政策举措,以律师队伍和律师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河北省司法厅

2024年4月10日

主办单位:河北省司法厅
网站标识码:1300000002    备案序号:冀ICP备16021638号-6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00号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