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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2023年修订版)
日期: 2024-04-23 10:33:23 来源: 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2024-04-23 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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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

名称

事项

用途

设定依据

索证

部门

出具

部门

备注

法律

法规

国务院决定

规章等程序性规定

1

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不能证明的)

办理户口登记、迁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第十七条、第十九条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第二条

户口登记、户口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2

无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证明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4月29日修改)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023年7月20日修订)第八十一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第112项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十一条

市、县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3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4月29日修改)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023年7月20日修订)第八十一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第112项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十一条

市、县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公安交管部门

4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投资人、负责人资信证明

巡游出租车经营许可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12项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九条

市、县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

5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投资人、负责人资信证明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12项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第六条

市、县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

6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从事客运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驾驶员应符合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023年7月20日修订)第八条、第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22年38号令)第九条、第十一条

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公安交管部门

7

国际道路旅客运输驾驶人员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从事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人员应符合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023年7月20日修订)第四十八条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23年第15号)第五条

省交通运输厅

公安交管部门

8

国际道路运输企业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023年7月20日修订)第四十八条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23年第15号)第六条

省交通运输厅

公安交管部门

9

供养直系亲属与死者关系证明

办理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核定;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核定(养老保险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十七条、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3〕38号)第六十六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公安派出所

10

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通过告知承诺制、部门间数据共享核查)

办理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核定;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核定(养老保险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1月2日修正)第十四条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第七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3〕38号)第六十六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公安部门

11

死亡证明(通过告知承诺制、部门间数据共享核查)

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核定(养老保险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四十一条

《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3〕38号)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公安部门

12

能够确定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继承权的公证书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第七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公证机构

13

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告知承诺制办理)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工伤保险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三十八条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七十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14

死亡证明(无法通过数据比对核查的通过告知承诺制)

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四十九条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十条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公安部门

15

死亡证明(无法通过数据比对核查的通过告知承诺制)

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三十八条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九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公安部门

16

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证明

降低50%质量保证金

《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第十七条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市、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17

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旅游景区不存在违法用地的证明材料

旅游景区开放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2014年7月29日修正)第六条

省、市(含定州、辛集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

18

无犯罪记录证明

娱乐场所设立、变更开办者审批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2020年11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五条

县级行政审批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19

体检证明

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2015年5月29日修改)第四条、第十六条

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社区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20

健康证明

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2015年5月29日修改)第四条、第二十二条

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社区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21

企业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的证明

企业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2023年7月20日修订)第十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第十一条

省市场监管局,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主管部门

22

体检报告

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TSG Z6001-2019 )第十五条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23

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含视力、色盲内容的健康证明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焊工)资格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考核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第126号)第二十六条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医疗机构

24

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证明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第十条

《河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

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

25

无犯罪记录证明

律师执业许可、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七条

省司法厅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26

单位出具的同意继续从事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兼职律师)、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省司法厅

申请人所在单位

27

三年以上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历的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负责人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第75项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17年12月25日司法部令第137号)第十六条

市、县级行政审批部门、司法行政部门

基层法律服务所

28

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申请人实习表现的鉴定意见或者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第75项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12月25日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十条

市、县级行政审批部门、司法行政部门

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经历单位

29

申请人工作经历、执业经历证明

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第三十六条

《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五条  

省司法厅

原工作单位或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

30

拟登记司法鉴定人或申请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登记(变更登记)需开具的未受刑事处罚证明

证明未受刑事处罚,符合司法鉴定人或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法人登记申请条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四条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于2005年9月30日公布实施)第十三条

省司法厅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31

拟登记司法鉴定人或申请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登记(变更登记)需开具的未受开除公职处分证明

证明未受开除公职处分,符合司法鉴定人或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法人登记申请条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四条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于2005年9月30日公布实施)第十三条

省司法厅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32

新增加合伙人的三年以上职业经历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合伙人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第75项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17年12月25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七条

市、县级行政审批部门、司法行政部门

基层法律服务所

33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五条

省、市、县教育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申请人工作单位或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

34

当地兽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没有违规经销假劣兽药行为的证明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第五十六条

《河北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办法》(2010年7月7日公布)第十一条

市、县级行政审批部门

县级兽药管理部门

35

变更注册地址的证明(地名发生变化的)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年12月7日修订)第三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2015年5月27日修订)第十四条

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民政部门(地名办)

36

无违法犯罪证明

网安部门对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部门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37

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A类)时,证明申请人没有犯罪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7号)第十六条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 号)
   关于申请人基本条件的规定:应年满18 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及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河北省外国专家局及其委托部门)

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出具,并经我国驻外使馆、领馆或外国驻华使馆、领馆认证

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 号)要求,除A类人才外,暂不实行告知承诺制

38

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律师执业许可、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七条

省司法厅

公安部门

39

经济困难状况证明

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十七条
《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省、市、县法律援助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0

亲子关系证明

未婚子女购房,允许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安部门

41

主要业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前置审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八条

《文化部、民政部关于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文人发〔2000〕第60号)第十条

省、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社会组织

42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不符合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情况证明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 外)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修改)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市、县行政审批局

卫生健康、公安派出所等部门

43

寄养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证明

办理儿童寄养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第九十三条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4 号)第十二条

民政部门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44

姓名或名称更改证明

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第九条

市、县级行政审批局;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部门

45

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不能证明的)

企业设立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2016年2月6日第三次修订)第三十四条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第二条

市、县级行政审批局;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

股东登记机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46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失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五十条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原用人单位

主办单位: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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