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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省属监狱单位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证件审核的通知
日期: 2024-04-08 15:42:00 来源: 厅人事警务处
2024-04-08 厅人事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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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河北省2024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安排,现就省属监狱单位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证件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4年4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报考冀东分局、石家庄监狱单位职位考生

  4月12日:审核冀东分局A至F职位、K职位,石家庄监狱A至C职位、G职位。

  4月13日:审核冀东分局其余职位,石家庄监狱其余职位。

  为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请报考冀东分局、石家庄监狱单位职位考生原则上按照时间安排参加审核。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在安排时间范围内参加审核的考生,可随到随审,最晚不超过4月13日17时30分。

  (二)报考其他监狱单位职位考生

  4月12日至13日均可进行审核。

  二、审核地点

  河北省监狱管理局罪犯遣送转运站(石家庄市新华区朝霞街9号。石家庄火车站乘9路、62路公交车,友谊公园站下车,沿新华路西行200米转朝霞街北行200米路东)。

  三、审核对象

  报考河北省司法厅招录职位且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考生。

  如考生放弃证件审核,请于4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放弃声明发送至hbsftrsc@163.com,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放弃证件审核资格(用人单位+职位名称+职位代码)”,邮件附件为《放弃证件审核资格声明》,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四、审核材料

  考生须按照招录公告和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出具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2024年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完整填写表头个人情况,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不影响证件审核。如学校采取网签方式,无法提供纸质《就业协议书》,需将网签流程图<含本人信息界面>打印并加盖校级就业部门或学院公章);

  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的,由学校出具毕业证明(写明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

  4.证明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其他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人员,须提供《退役证》等材料;报考“张家口、承德所辖县(市、区)户籍或生源”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籍材料)。

  (二)其他毕业生

  1.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户籍材料(户口本的户主页和本人页;本人非河北户籍的,须提供符合报名要求的生源地或亲属户籍证明材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须提供;

  4.证明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其他材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人员,须提供《退役证》等材料;报考“张家口、承德所辖县(市、区)户籍或生源”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籍材料)。

  五、其他要求

  (一)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录资格。

  (二)证件审核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原件返还考生,复印件由工作人员留存(出具的证明等,原件由工作人员留存,请考生提前复印)。

  (三)审核期间,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进入审核现场,陪同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入内。进入审核地点后,听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按照指引参加审核。审核结束后,迅速离开审核现场,不得逗留。

  (四)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如发现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的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证件审核、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1-88607709、88607747(工作时间)

  附件:放弃证件审核资格声明(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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