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河北省戒毒管理局!
您当前的位置 : 河北省司法厅网 >> 戒毒管理 >> 康复训练

27家指导站获评“河北省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康复指导站省级示范站”

来源: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 2023-12-02 16:56:00

  今年以来,河北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落实司法部“一体两翼”战略部署,通过开展省级示范站创建活动,持续深化戒毒康复指导站规范化建设,推动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走深走实。截至目前,27家指导站通过考核验收,被确定为第一批河北省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康复指导站省级示范站。

  高度重视,精准发力

  推动省级示范站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深化改革推动戒毒事业高质量发展。在2022年全省挂牌县级戒毒康复指导站187家,实现县级戒毒康复指导站全覆盖的基础上,省司法厅党委将“进一步加强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开展戒毒康复指导站省级示范站创建活动”作为2023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全省司法行政改革试点,举全系统之力狠抓落实。

  二是深入调研推进指导站规范化运行。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联合省禁毒办多次就各地市、各戒毒所推进戒毒康复融合发展和指导站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督导检查,系统总结梳理各地创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指导站运行和省级示范站创建工作打牢坚实基础。

  三是周密部署确保工作任务高标准完成。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召开动员会、推进会、调度会等近百余场次,特别是8月22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推进戒毒康复融合发展暨省级示范站创建工作视频会,厅党委书记、厅长冯韶慧出席会议并讲话,明确“五个到位”工作要求(即思想认识要到位、人员派驻要到位、场地设备要到位、制度落实要到位、管理服务要到位),全力确保省级示范站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搭建平台,凝聚合力

  推进戒毒康复服务中心与指导站融合发展

  一是搭建一体化协作平台。省司法厅联合省禁毒办、省公安厅印发《关于推进戒毒康复服务中心与戒毒康复指导站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中心与指导站八项职责,推动各县(市、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与指导站实现一体化办公,充分发挥1+1>2的效能。

  二是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主持研发“河北省吸毒人员综合戒治管理系统”,并联合印发《河北省吸毒人员综合戒治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平安关爱”APP下载应用率达到100%,全省禁戒毒民警、中心与指导站工作人员、网格员、村(居)书记等帮扶管理人员5000余人使用“平安帮扶”APP开展工作,极大提高了吸毒人员管理服务效能。

  三是搭建社会化服务平台。全省戒毒场所选派70余名民警专职驻站工作,选派近200名民警巡回指导各县(市、区)戒毒康复工作,主动配合地方公安禁毒部门开展吸毒人员管理服务工作,通过谈心谈话、心理疏导、救助帮扶、法律咨询、禁毒宣传等务实举措,帮助戒毒康复人员巩固戒治成效,进一步构建起禁毒戒毒联动、全民参与的“大禁毒、大戒毒、大矫治”工作氛围。

  严格标准,强化考核

  省级示范站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明确具体考核标准。为确保考核验收工作规范公正,在充分征求各级禁毒部门、各戒毒所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研究制定《戒毒康复指导站省级示范站考核验收标准》,考核指标涵盖指导站组织领导、建章立制、人员队伍、基础设施等14个方面30项具体内容。

  二是严格开展检查验收。印发《关于做好戒毒康复指导站省级示范站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10月中下旬组成三个考核验收小组,通过实地核查、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各地示范站创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三是命名第一批示范站单位。经过严肃认真细致的考核,印发《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命名第一批“河北省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康复指导站省级示范站”的通报》,石家庄市新华区戒毒康复指导站等27家指导站被确定为第一批省级示范站。

  下一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加强与各级公安禁毒部门的沟通联系,在推进戒毒康复融合发展工作上持续发力,努力推动形成“禁戒一家、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大禁毒工作格局。

  ?

关键词: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鹏宇

相关新闻

网站标识码:1300000002    备案序号:冀ICP备16021638号-6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00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