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免职公告
近日,司法部下发了《关于免去刘洋等138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司发通〔2023〕53号),决定免去我省刘洋等9人公证员职务。根据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予公告。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刘 洋 河北省兴隆县公证处
孙 强 河北省康保县公证处
宋兆蔷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公证处
郑建鹏 河北省沧州市渤海公证处
王永英 河北省献县公证处
张立华 河北省献县公证处
王 敏 河北省献县公证处
李振涛 河北省广宗县公证处
申福生 河北省内丘县公证处
河北省司法厅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