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百名“金牌人民调解员”揭晓
日期: 2023-09-14 14:26:00 来源: 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2023-09-14 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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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司法厅、省人民调解协会联合印发通知,公布全省100名“金牌人民调解员”名单。其中,村(社区)人民调解员51名、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员32名、行业性和专业性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17名。这是人民调解员职业纳入新修订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后,我省根据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的首批调解员职业技能评定。

  为做好培树评定工作,省司法厅、省人民调解协会联合印发了培树评定“金牌人民调解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评定标准、评定程序。各地认真落实方案要求,层层组织评选推荐,共推荐“金牌人民调解员”候选人员218人,附案例654个。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省司法厅,省人民调解协会组织调解专家对候选人进行了认真审核。

  一是坚持原则。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实绩作为重要标准。评定没有分配申报名额,目的就是把真正在基层踏实工作、无私奉献、成绩卓著,既有金杯也有口碑的人民调解员遴选出来,让培树评定“金牌人民调解员”成为指导工作、壮大队伍、提升质效的风向标和推进器。二是严格标准。省人民调解协会对推荐人员进行了初选,对于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达不到规定年限的不予入选,已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的不再重复评定;对上报的调解卷宗进行了认真评审,通过案例考核调解技能水平,对案例书写极简单、不能体现调解能力的,不予评定。三是实地考察。组织专家先后三次集中研究,先后到唐山、沧州、石家庄、邢台等地深入基层调研、实地考核。同时,走访辖区群众,与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和调解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抽查了部分人民调解员,了解和掌握被推荐对象的口碑和能力。四是认真评定。经过半年时间的资格审查、集中研究、实地考察、部分抽查、审阅卷宗、走访群众等程序,最终评定100名“金牌人民调解员”,通过网络面向社会及时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接到举报及投诉电话、信件、邮件等。

  “金牌人民调解员”培树评定是我省首次人民调解员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对于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推动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完善评定措施,常态推进培树评定工作,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荣誉感、使命感,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努力打造“枫桥经验”河北样本,助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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