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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司法厅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通告
日期: 2023-04-24 15:59:21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2023-04-24 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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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3年第5号),现就河北省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于2023年4月24日公布。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河北省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为95分。

应试人员可自4月24日15时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5月16日前,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

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一)申请时间、方式。

1.参加2022年度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应于2023年4月26日8时至4月3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选择申请受理地,如实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并预约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日期(2023年5月10日至5月16日)。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申请人应当按网上预约日期,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2.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且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填报信息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3.对于具有2022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已于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前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4.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有关事宜,另行通告。

(二)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3年5月17日。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三)提交申请材料的地点、联系方式。

1.石家庄:石家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559号西配楼4楼402室,咨询电话:0311-87855008。

2.唐山:唐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道与卫国路交叉口西行100米路北侧,咨询电话:0315-2826584。

3.秦皇岛:秦皇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2室,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285号,现场电话:0335-7078120,咨询电话:0335-7078060。

4.邯郸:邯郸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甲47号,咨询电话:0310-3157958,0310-3155158。

5.邢台:邢台市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地址:邢台市信都区莲池大街866号,现场电话:0319--2183108,咨询电话:0319-2189383。

6.保定:保定市司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一楼,地址:保定市竞秀区垂柳街与祥园路交叉口南40米,咨询电话:0312-5913691。

7.张家口:张家口市司法局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咨询电话:0313-2161260。

8.承德:承德市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广仁大街路北41号,咨询电话:0314-2289121。

9.沧州: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沧州市浮阳南大道与光荣路交叉路口西南角,咨询电话:0317-3138876。

10.廊坊:廊坊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廊坊市新华路116号廊坊市司法局北门,咨询电话:0316-7160950。

11.衡水:衡水市司法局一楼东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衡水市桃城区康平路39号,咨询电话:0318-2376011。

三、其他事宜

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应交回C类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河北省司法厅

2023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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