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县域法治建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突破点和重要抓手。自去年7月部署开展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以来,河北省“强化一个统筹、构建六大体系”,细化实施28项具体措施,在全面依法治县规范运行的体制机制上初见成效。
全面依法治县制度进一步健全。全省167个县(市、区)均印发本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市、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全部制订县、乡镇(街道)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基层法治建设力量保障进一步加强。各地积极推动依法治县(市、区)办日常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专职专责,目前全省153个县(市、区)设置了依法治县(市、区)办秘书科(股),有效统筹本地法治建设,90个县(市、区)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为更好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奠定了基础。
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全省积极推动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向乡镇(街道)延伸,依托司法所统筹协调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目前,全省2215个乡镇(街道)中,1634个设立了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覆盖率达74%,为统筹推进乡镇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法治人才配备使用力度进一步提升。在乡镇(街道)和县直执法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相关工作经历的成员,全省4449个县(市、区)政府组成部门中,2954个在领导班子中配备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全省2215个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1804个配备了法律专业背景成员,占比81%。
法治督察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各地健全完善法治工作机制,推动法治督察常态化。目前,136个县(市、区)制订法治督察制度机制和督察计划。各县(市、区)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食药安全、交通运输等领域共组织开展法治督察348次,推动解决法治建设难点痛点堵点。强化重点工作督办,各地通过建立工作台账、发督办函、听取汇报、工作通报等形式,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据悉,今年河北省将以建立完善全面依法治县的各项工作制度、全面建立实现“一个统筹、六大体系”的工作机制为重点,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典型示范引领,强化督察考核,有序推进各地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记者桑珊 通讯员李丽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