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任命曹德龙等334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3〕4号),任命我省田丽丽等5人为公证员。根据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予公告。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田丽丽 河北省平泉市公证处
张立华 河北省献县公证处
尚鑫新 河北省献县公证处
刘钊清 河北省宁晋县公证处
程 枫 河北省新河县公证处
河北省司法厅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