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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举措 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承德市深入贯彻实施《河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
日期: 2022-07-05 10:00:32 来源: 社区矫正管理局
2022-07-05 社区矫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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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下发通知,就深入贯彻实施《河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组织开展《河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学习宣传活动。各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通过举办《河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专题培训班,对社区矫正工作骨干进行培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工作总体要求、职责任务、工作程序,全面增强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河北省社区矫正法工作细则》专题学习,提高其遵规守法意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新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社会知晓率。

  二是明确职责任务促进有关部门依法履职。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矫正小组的职责,确保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明确司法所负责本辖区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依法履行协助调查评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建立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组织入矫和解矫宣告、开展教育帮扶等12项职责。

  三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县级司法局通过招录、调剂、轮岗等方式,配齐配强专门工作力量,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按照不少于3人的标准配备。同时,按照“七好司法所”建设要求,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完善社区矫正和监狱相互衔接、统一协调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推动刑罚执行一体化向更高水平发展。落实分级培训制度,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重点学习社区矫正法律规定和社区矫正工作实务。司法所组织村(居)干部、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重点学习社区矫正小组成员职责和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规定。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全年受训率要达到100%。

  四是依法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保护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尊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因依法履行职责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侮辱诽谤,致使名誉受到损害的,有关部门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不能仅因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而追究其责任。人民检察院发现社区矫正工作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有关单位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日期内将采纳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的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矫正小组成员不依法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责任,应当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矫正小组成员所在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并督促其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责任。

责任编辑:李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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