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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积极服务保障法治乡村建设
日期: 2022-05-13 14:13:32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2022-05-13 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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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司法厅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保障全省法治乡村建设。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系列部署,着力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立足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完善相关政策,整合服务资源,创新工作方式,健全便民措施,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

  《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实现涉农法律法规和配套保障措施更加完备,法律服务供给模式更加完善,执法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

  《意见》明确了11项主要任务:一是着力推进涉农领域立法。制定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进一步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细化。二是着力规范涉农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职责和权限执法。三是着力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稳步推进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浓厚基层法治氛围。三是着力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站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五是着力促进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持续推进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100+100党支部结对”活动,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六是着力保障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援助。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的“三办”工作方法,做到法律援助服务高效化、便捷化、可及化。七是着力深化“公证进乡村”。大力推进公证服务向乡村延伸,依托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公证咨询联络点,让农村群众获得更加便捷的公证服务。八是着力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进农村”。积极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有计划地推进鉴定机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九是着力推进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按照“研判到位、排查到位、化解到位、报告到位”要求,持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十是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依法组织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十一是着力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积极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工作、深入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积极推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

  《意见》要求,要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助力乡村振兴的基础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经费保障,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广泛宣传法治乡村建设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扩大活动的社会关注度与影响力。

责任编辑:李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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