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三强化、三提升"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2-03-25 14:40:46 来源: 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2022-03-25 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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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司法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强化、三提升”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三强化、三提升”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质效,决定2022年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即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强化工作落实、强化示范监督,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2022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点》安排,深入开展“三强化、三提升”活动,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质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制度建设,夯实制度推行基础

  1.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规章的修订工作。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行实践,对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省政府规章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调研,适时提出修改建议。(责任单位:省司法厅。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

  2.动态调整各类清单。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修改和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省司法厅;责任单位:市、县司法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3.修订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和案卷标准。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关要求,修订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和案卷标准,指引行政执法人员准确理解、规范制作和使用行政执法文书,提升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水平。(牵头单位:省司法厅;责任单位:市、县司法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4.编制行政执法行为用语指引。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本机关的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执法类别,编制执法行为用语指引,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省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指导和监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做好行政执法行为用语指引编制工作。(牵头单位:省直行政执法机关;责任单位:市、县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二)强化工作落实,重点完成五项任务

  5.规范设置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市、县政府和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栏目,同时优化行政执法公示栏目各层级页面设置,分类设置事前、事后等内容,使各类行政执法信息一目了然,确保信息准确、内容全面,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省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指导和监督下级行政执法机关做好行政执法公示的规范工作。(责任单位:市、县政府,市、县司法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6.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审查机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审查机制,对本机关拟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确保行政执法信息真实、准确、安全,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7.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开展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纠错行动,组织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对本机关在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全面核对,提高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信息的准确性。(牵头单位:省司法厅;责任单位:市、县司法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前)同时,持续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与其他系统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逐步解决系统对接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减轻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填报工作负担,提高行政执法公示的效率和水平。(牵头单位:省司法厅;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8.开展“行政执法记录大练兵”活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结合业务培训、案卷评查等工作,立足实战实用实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记录大练兵”活动,让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记录的要求、标准、方法,提升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9.提升法制审核人员素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并结合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组织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司法行政部门要对法制审核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0个学时。(牵头单位:省司法厅;责任单位:市、县司法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三)强化示范监督,努力实现群众满意

  10.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行政机关的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被聘用到工勤岗位的人员,不得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对不在编人员(含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未在执法岗位工作的人员,未经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以及因退休、调离、辞职、辞退等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依法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牵头单位:省司法厅;责任单位:市、县司法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11.开展“百个示范点”创建活动。在省市县乡四级创建100个高标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示范点。通过挖掘示范、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宣传,以点带面,引导各行政执法部门比学赶超,在全省进一步营造推行三项制度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司法厅;责任单位:市、县司法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12.开展优秀案卷评选活动。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结合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选出100卷优秀行政执法案卷予以通报。(牵头单位:省司法厅;责任单位:市、县司法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

  13.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省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对本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重点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中容易懈怠、容易忽视的内容进行监督。(责任单位:省级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前)省司法厅结合案卷评查等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行动,加大对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责任单位:省司法厅。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结合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对全省行政执法公示情况组织开展网络巡查。(责任单位:省司法厅。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考核问责

  各地要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政策不力的,予以通报;对履职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三)强化宣传交流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宣传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通过组织开展座谈研讨、信息交流等活动,推动各地各部门交流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编辑:李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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