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2022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6日
2022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点
做好2022年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强化工作落实、强化示范监督,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强化制度建设,夯实制度推行基础
1.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规章的修订工作。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行实践,对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省政府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适时提出修改建议。
2.动态调整各类清单和裁量标准。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修改和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等清单、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3.修订行政处罚案卷标准。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落实三项制度有关要求,修订行政处罚案卷标准,指导执法人员正确理解、规范使用执法文书,提升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水平。
4.编制执法行为用语指引。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本机关的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执法类别,编制执法行为用语指引,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
二、强化工作落实,重点完成五项任务
5.规范设置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栏目,优化栏目页面设置,避免信息杂乱无章,确保信息准确、内容全面,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省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对本系统行政执法公示情况的指导和监督。
6.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审查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对本机关拟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安全、准确,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7.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开展全省统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纠错行动,提高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准确性。持续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与其他系统平台对接工作,逐步解决系统对接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提高行政执法公示的效率和水平。
8.开展“行政执法记录大练兵”活动。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结合业务培训、案卷评查等工作,立足实战实用实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记录大练兵”活动,让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记录的要求、标准、方法,提升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规范化水平。
9.提升法制审核人员素质。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并结合本单位业务组织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司法行政部门要对法制审核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十个学时。
三、强化示范监督,努力实现群众满意
10.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行政机关的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被聘用到工勤岗位的人员,不得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对不在编人员(含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未在执法岗位工作的人员,未经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以及因退休、调离、辞职、辞退等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
11.开展“百个示范点”创建活动。在省市县乡四级创建100个高标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示范点。通过挖掘示范、监督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做法,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各行政执法机关比学赶超,在全省进一步营造推行三项制度良好氛围。
12.开展优秀案卷评选活动。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结合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选出100卷优秀行政执法案卷予以通报。
13.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省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对本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重点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中各地各部门容易懈怠、容易忽视的内容进行监督。省司法厅适时组织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行动,并结合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对全省行政执法公示情况组织开展网络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