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印发
日期: 2021-12-02 11:41:00 来源:
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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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委宣传部、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宣传网信局,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推动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工作部署,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2021年全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河北省司法厅

  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2021年全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要求,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认真研究,制定我省工作方案如下:

  活动时间:11月29日(周一)至12月5日(周日)

  活动主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3.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6.党内法规

  7.其他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8.“七五”普法工作成就

  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丰富宣传重点内容

  具体安排:

  我省“宪法宣传周”采用“1+1+7”的方式进行,即1个“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1个红色专题宣传活动,7个宪法主题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今年“宪法宣传周”原则上不集中组织大型线下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根据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围绕主题开展活动。

  (一)宣传周启动仪式

  11月29日下午,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司法部共同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首场报告会”暨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全国启动仪式后,及时举办河北省“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二)红色专题宣传活动

  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联合石家庄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西柏坡纪念馆(全国首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一切为了人民——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专题宣传活动。活动以“赓续红色法治血脉,护航人民美好生活”为主题,以主会场演出活动穿插11个分会场“宪法七进”情况的融媒直播形式呈现。有关地方和部门配合做好视频直播和微视频拍摄等工作。

  (三)“宪法七进”主题活动

  2021年“宪法宣传周”举办7个主题活动,分别是:宪法进农村、宪法进社区、宪法进校园、宪法进机关、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军营、宪法进网络。各主题活动由省司法厅、省法宣办统一协调安排,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综合考虑地方实际和疫情防控要求,围绕宣传主题,细化宣传内容,组织实施既有地方特色又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法治宣传活动。

  1.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法治乡村建设,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运用“交通安全大篷车”和“农村广播”等载体,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在线课堂等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

  2.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援助法、反食品浪费法、疫苗管理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3.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仪式感强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在“12·4”国家宪法日当天,举办全省中小学校宪法晨读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活动。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4.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牵头单位:省委省直工委

  5.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等。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帮助企业破解经营发展中的法律难题。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总工会、省工信厅、省应急管理厅

  6.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指导军地法官、检察官、律师到部队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加强国防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等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通过开展线上法律咨询、法治讲堂,赠送法律书籍等形式“送法进军营”,不断增强部队官兵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牵头单位: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武警总队、省法院、省检察院、石家庄军事法院、石家庄军事检察院

  7.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各类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发布宪法知识及相关法治资讯。积极利用新媒体开设宪法学习宣传专栏,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围绕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涉及的法律法规,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开展宪法法律宣传,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加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牵头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广播电视局、省司法厅

  省直牵头单位要按照中央牵头单位活动安排,结合行业和地方实际,细化宣传主题,策划特色鲜明的全省性宣传活动并组织实施。

  (四)其他重点活动安排

  1.12月3日,录播河北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阳光热线”栏目“12·4”国家宪法日专场访谈节目。(省司法厅、省广播电视台负责)2.12月4日上午,组织收看“一切为了人民——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宪法宣传融媒直播。(省司法厅、省委网信办负责)

  3.12月4日晚上,组织收看CCTV 1套播出的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办的“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1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省司法厅负责)

  4.12月4日,组织开展全省第13次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依法行政的表率。(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策划组织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重点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宪法宣传元素,让宪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宪法宣传是全社会共同的普法责任,各地各部门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项主题活动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参加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宪法法治精神。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要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村(居)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宣传宪法。各级各类媒体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组织宪法学习网上讲座、在线访谈、网络展览等,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要加强以案普法,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要结合“七五”普法成效宣传,使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增强活动互动性和参与度,力戒形式主义。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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