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仲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取情况公示
随机抽取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仲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方案》,现将抽取的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2日至15日。
一、检查对象
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在全省“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内随机抽取2家仲裁机构,符合不少于总数10%的抽取要求。具体对象为:
承德仲裁委员会
邢台仲裁委员会
二、执法人员
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2名执法检查人员,情况如下:
田 军 执法证号03000011048
范黎星 执法证号03000011047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省司法厅仲裁工作管理处反映。
(联系电话:0311-66037631)
河北省司法厅
2021年11月12日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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