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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75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 2021-05-16 17:44:00 来源: 厅办公室
2021-05-16 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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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玉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我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对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制度建设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目前,在无公共法律服务专门立法的环境下,我省认真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印发了一系列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有力推动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健康有序发展。2018年5月23日,省两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明确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要求,提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体系、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强调切实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对加快推进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我厅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河北实际率先在全国制定出台《河北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2019—2022年)》《河北省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19—2022年)》,明确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等9个方面的法律服务项目及标准,细化为36项具体要求,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了发展蓝图。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等12个部门出台《河北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发展、加强普法阵地建设等55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协作。全省13个市全部出台了具体实施标准,健全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制度,推动完善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前,我省积极督促指导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各县工作稳步推进,但部门协调联动、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队伍保障、财政保障工作还亟需加强,有待实践中下大力解决,距离立法还有一定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密切关注公共法律服务立法,做好跟进、衔接工作,在国家组织的有关公共法律服务的调研座谈、意见征集过程时,积极反映省政协社科界别组提出的立法建议。认真借鉴学习山东、湖北《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立法经验,在条件成熟时积极沟通将其纳入立法计划。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河北省司法厅 

  2021年5月15日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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