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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47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日期: 2021-05-18 17:44:00 来源: 厅办公室
2021-05-18 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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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革河北省委:

  接到贵委在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认真研究,现提出以下办理意见: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和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导向,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省委书记王东峰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六次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依法防控疫情等工作,听取省政府依法行政情况、省直有关部门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并在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专门就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深入推进6个重点领域清理规范和“6+1”联动监督,确保把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落实、责任压实、效果抓实。省政府省长许勤18次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和立法项目,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专题学习民法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强化政府系统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坚持每年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形式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推进举措、责任分工等,加强督查督办,确保任务落实。

  二、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2020年2月,省政府出台《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明确“决策草案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前,应当由负责合法性审查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进一步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省司法厅始终坚持政治站位、法治意识、专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措施推进、央企进河北、应急预案修订、省政府涉外事宜等重要决策事项,严把法治审查关。2020年,完成审核文件223件,合同协议、备忘录27件,征求意见件350件,提出意见建议918条。制定《河北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核专家工作规则》,规范专家参与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召开合法性审核专家座谈会,选聘21名专家参与审核工作,进一步提升审核工作质量和效率。2020年以来专家参与审核文件、合作协议等138件次,提出审核意见建议470多条。

  三、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6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6〕66号),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部署要求,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开展。2020年初遴选了21名法学专家和优秀律师组建了省政府新一届法律顾问团队。2020年9月,省政府制定《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程序、选聘条件及管理使用等作出具体规定。据了解,目前衡水、唐山等市均制定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2021年3月,省司法厅会同省委依法省办秘书处共同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的通知》,就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的选聘、管理、经费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2021年10月底前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全部按要求配齐配强法律顾问队伍。目前,省司法厅、省财政厅正按照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精神,研究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购买法律顾问服务的体制机制。

  四、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近年来,省司法厅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每年组织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20个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据统计,全省法制审核纠错率从2018年的5.22%下降到1.02%。但在实践中,的确存在有些行政执法决定经过法制审核仍然出现败诉案件的情况,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法律的理解不准确,不能正确适用法律的问题,体现出一些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说明执法培训工作还存在计划性、针对性不强,培训内容涵盖不全,培训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探索完善行政执法培训工作,适应不同层级、不同行业、不同岗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需求,围绕转变观念、提升知识、优化技能,科学拟定培训计划,聘请优秀法律工作者授课。在采取传统讲授式培训方式的同时,积极探索运用案例式、研讨式、体验式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提高行政执法培训的实效性。适应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需要,将《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纳入培训内容,切实加大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力度。进一步严格培训考试结果运用,凡是考试不合格的,新增人员一律不准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执法人员暂扣执法证件。

  五、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省司法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等八部门下发《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通知》,对全社会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作出安排;组建“河北省民法典普法讲师团”,遴选省内民商法专家学者40人,开展民法典主题讲座、培训、座谈研讨等活动;开展以“民法典走进生活”为主题的网上有奖知识竞答,累计上千万人次参与;2021年4-6月份,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在全省大中小学校布置了“民法典进学校”暨“我与民法典”主题征文活动。持续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把宪法作为“七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宣传内容,“宪法七进”工作在全省扎实开展,并作为“八五”普法规划的重点内容进行谋划。2018年以来,每年结合“12·4宪法宣传日”举办“宪法宣传周”活动,让宪法精神走进群众生活,让宪法宣传更接地气。累计12次全省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意识。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持续加强对全省新媒体普法工作的指导力度,开通“河北普法”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突破40万,黄骅司法、清风普法等13个新媒体账号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法律九进”、“法治九建”为载体,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河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一是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决策质量;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培训与指导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加快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持续深入推进全民普法,紧贴群众需求,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河北省司法厅

  2021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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