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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274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日期: 2021-05-07 17:44:00 来源: 厅办公室
2021-05-07 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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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玉波委员:

  接到您在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关于“将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纳入‘十四五’规划的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认真研究,现提出以下办理意见:

  公共法律服务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举措。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8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部署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具体举措和责任分工,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2019年8月,省司法厅印发《河北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2019-2022年)》,明确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总体指标,引导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2020年,省司法厅在起草《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法治社会建设”部分时,将“加快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列入其中。经与省发展改革委核实,该内容已纳入《纲要》。

  今年,在制定《法治河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河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时,分别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为重要内容。其中,在《规划》中提出,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加快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有机融合,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在《实施方案》中,“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部分对未来5年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总体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工作职能,严格落实规划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标的实现。

  河北省司法厅

  2021年5月6日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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