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司法局编印 《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一般程序规定与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手册
日期: 2021-02-09 09:37:53 来源: 唐山市司法局
2021-02-09 唐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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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0年10月1日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正式入轨运行进入全面监管执法新阶段以来,针对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基础弱、实操少、程序简的现实局面,迁安市司法局组织编印《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一般程序规定与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手册。该手册面向一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贴近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明晰综合行政执法一般程序,规范案件查办文书制作使用,力求提升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水平。

  手册第一部分概括介绍了国家以及省、市深化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时代背景、推进情况和相关政策法律规定,从整体上把握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主要目标,明确构建“一张清单管权责、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机制管运行、一张网格管治理”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手册第二部分系统梳理了乡镇和街道实施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规定,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从管辖回避、立案程序、调查取证、案件审核、告知听证、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方面分析解读乡镇和街道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制度,严格遵守法定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手册第三部分着眼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使用,依据《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试行)》《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等规范标准,为每份文书格式编写使用说明,明确制作要求,做到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格式正确。

  2021年,迁安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推动联合执法、伴随式执法,通过现场案例教学等多种灵活方式强化指导监督,努力促进市域乡镇和街道执法办案工作依法有序高效运行。

责任编辑:荆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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