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免职公告
近日,司法部下发了《关于免去何宪等235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司发通〔2020〕88号),决定免去我省党青等21人公证员职务。根据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予公告。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党 青 河北省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
刘彦刚 河北省石家庄市燕赵公证处
牛建芳 河北省平山县公证处
甄晓静 河北省承德市公证处
周长志 河北省隆化县公证处
薛 静 河北省隆化县公证处
王艾芳 河北省张北县公证处
刘爱忠 河北省阳原县公证处
王新国 河北省卢龙县公证处
刘志民 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公证处
刘志军 河北省涞水县公证处
史奎英 河北省定兴县公证处
时欣苗 河北省高碑店市公证处
刘俊梅 河北省黄骅市公证处
王俊华 河北省邢台市守敬公证处
刘利红 河北省邢台市守敬公证处
王现涛 河北省邢台市守敬公证处
李小英 河北省任县公证处
杨 柯 河北省邯郸市诚信公证处
宋庆贤 河北省磁县公证处
聂胜利 河北省涉县公证处
河北省司法厅
2021年1月18日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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