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法治中国独特魅力(全面依法治国新成就) ——法治服务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日期: 2020-12-30 14:59:17 来源: 人民日报
2020-12-30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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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记者 黄庆畅 徐隽 张璁 倪弋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是实现良政善治的坚强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引领、规范、保障作用越来越突出。从抗击疫情到推动改革,从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到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成效显著。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如今的上海浦东,三十而立,挺立在先行先试的改革潮头——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至今已有328项制度创新成果被复制推广到全国。

  依法改革、依法创新,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一大特色。从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域内暂停实施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到上海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将中央给予自贸试验区的事权固化,这些立法都为自贸试验区改革提供了长远的制度保障。

  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制定监察法,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通过立法确认和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立法机关以打包修改法律、作出决定等方式,推进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相关立法……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更要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近年来,包括民法典、外商投资法、土地管理法、电子商务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在内的一批法律法规制定修改,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提供了重要保障。

  法治护航无惧风险挑战

  今年2月,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依据传染病防治法,31个省区市全部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意见,依法严厉打击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妨碍疫情防控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快速启动修法程序……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全面发力,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抗击疫情提供了制度保障、筑牢了法治堤坝。

  治国之要,奉法则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法治的保障作用被摆到了突出位置。

  国家安全,重于泰山。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先后制定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国家安全法治化水平大幅提升;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法治从不缺位。制定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生态环境、挪用扶贫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审理征地补偿、移民搬迁、就业医疗等涉民生领域案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有效法律服务。

  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政法机关主动担当作为。“要运用好执法司法政策,以稳市场主体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落实‘少捕慎诉’的司法政策,依法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依法慎重适用财产强制措施,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民事纠纷”……前不久,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社会治理法治化迈上更高水平

  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必须把平安中国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

  党的十八大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枫桥经验”创新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平安中国”这张国家名片更加亮丽。

  2018年1月,党中央作出重大决策,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目前,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111起案件,已判处涉黑涉恶罪犯1151人,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4193人。

  基础稳,天下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要求。从化解纠纷到社会治理,从浙江探索到全国推广,“枫桥经验”走过了数十载却历久弥新。如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充分调动了各方参与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着平安中国建设的整体性、协同性。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从北京的“朝阳群众”到杭州的“武林大妈”,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志愿者品牌不断涌现。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是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关键一招。特别是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蓬勃发展,更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插上了科技的“翅膀”,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迅速提升。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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