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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徐建培调度全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日期: 2020-10-27 16:39:45 来源: 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2020-10-27 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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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为做好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10月23日,河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专题调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11个考区所在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汇报了考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情况。在听取各市汇报后,副省长、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徐建培作讲话。

      徐建培指出,要高度重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把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做好,两者不能偏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其特殊性,考点设在高校,要把学生和考生隔离开,维护好校园秩序。要严格防控措施,把工作落实落细,进行全方位检查,考试和疫情防控不能有任何闪失和丝毫大意。     徐建培强调,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近日,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考试疫情防控的指导意见,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进行了转发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考前准备要细致,加强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筛查、监测,全部进行考前14天的体温监测,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中防疫要严格,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考场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的方可进入考点,对两次测量体温高于37.3℃的,或者考试当中出现发热症状的应试人员,要安排至留置观察区,进行健康研判和评估,认定可以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

     徐建培强调,要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全方位培训,考务培训中要增设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内容,每一名考务工作人员都要熟练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的处置流程,确保关键时刻人人胜任职责,环环规范操作,处处从容应对。要开展多场景演练,针对入场体温检测发热考生、考试过程中体温异常考生等多种突发情况,反复进行模拟演练,切实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考生健康评估、隔离考场启用、考场及设备消毒、通风、疑似症状者的隔离转运、考生心理疏导等,把各种可能的情况考虑得细之又细,把各个环节应对准备工作做好。

     徐建培强调,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当前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已进入临战阶段,要紧紧围绕“四个确保”的目标,确保将疫情防范在考场之外,确保广大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点考场所在的校园安全,确保考试不受疫情影响。要全面检视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各级政府要强化属地责任,将考点防控工作纳入本地疫情防控体系,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提前落实。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回头看,全面查找短板漏洞,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进一步完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既要做到有效防控,又要防止过度反应。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牵头抓总,突出疫情防控和相关协调保障,健全工作衔接机制,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强化全过程管理,确保考务工作顺利进行。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承接考试任务的学校,认真做好学校及周边地区的防护,严格考点环境消杀、考场物理隔离、在校学生管理等措施,坚决把好校园疫情安全关,维护好正常教学秩序。卫生健康部门要协助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防疫知识培训和应急预案的演练,选派专业人员担任考区副总指挥或考点副总监考,专职负责考区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等工作,指导防范处置突发情况,特别是对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考生,第一时间做好专门评估、医疗救治和心理安抚等工作。公安交管、通信管理、电力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细致做好涉考路段的交通管制、考点周边的秩序维护,考场电力、网络保障等工作,确保考试组织实施平稳安全顺利。

     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各小组组长、各工作组联络员,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在指挥中心参加会议,各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工作组副组长和联络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各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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