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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515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 2020-04-28 15:01:00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2020-04-28 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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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英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府部门法治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着眼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近年来,我省着力培树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理念,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按照《省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关于进一步健全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冀政字〔2015〕14号)要求,省政府率先垂范,每年制定省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利用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去年专题学习了宪法、网络安全法、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并实现了结合有关议题学法议法的经常性、常态化。各地各部门相继制定学法计划,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深入开展学法活动,通过常务会(班子会)学法、举办讲座、开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坚持学法,2019年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1.63万余次,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稳步提升。二是组织全省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去年7月,我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组织全省第11次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省直机关3.7万名公职人员参加了考试,各地也组织了相应的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全省总参考人数突破80万人,切实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三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1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出具体规定,并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应当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和严格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

二、着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力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制定《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去年4月份,我们及时将《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增列为2019年立法项目,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公众参与行政决策、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目前,该办法已经正式施行,进一步完善了我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了行政决策机制,努力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各地普遍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行政决策评估相关制度。各级政府司法行政系统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提交讨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征求公众意见。三是高质量完成政府规范性文件、会同文书等审核把关任务。各级政府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河北省县级以上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19年,我们对省委、省政府文件、合同协议、备忘录等435件进行合法性审核,高质量完成了审核把关任务,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合法有效。特别是完成了涉及雄安新区的61件合法性审查,有效保障了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平稳有序推进。

三、着眼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坚持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要求每人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经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方可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的持证人员的姓名及证件编号,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明确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执法检查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证件,对不出示证件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有权拒绝配合。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去年,我们对因行政执法主体变更或执法岗位变化的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进行注销,吊销违规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极大地促进了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着眼发挥法律专家作用,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一是深入开展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共组织律师5000余人次对2000家左右民营企业免费开展了法治体检,通过组织开展政策宣讲,组织律师团队深入重点民营企业进行“法律会诊”,帮助企业排查法律风险4000多项,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有力服务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和营商环境的优化,许勤等省领导就我厅开展的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做出批示,予以肯定。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常态、长效机制,增强法治体检活动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今年4月,为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队伍,提高省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省政府发出通知,决定聘请张金龙等21名同志担任省政府法律顾问。全省各地各部门也都普遍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促进了科学、民主、合法决策,规范行政行为,有效推进了依法行政。三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进一步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全社会大普法格局,根据省直机关机构改革情况,去年我们印发《关于调整省直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调整后的清单分为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两部分,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省直各部门普法工作职责,压实了部门普法责任。各部门广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宾馆、进景区活动,让宪法法律天天见、处处见。2019年全省共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1500余场次,覆盖受众人群超过千万。持续打造河北普法新媒体品牌,我省普法团队长期领跑今日头条号前20名影响力排行榜,普法抖音号、快手号等一批新形势自媒体不断涌现,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实现了“看得见的法治”,增强群众对法治的获得感。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严格依纪依法实行问责,及时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问题。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加大综合执法改革力度,大力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能力。全面推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考察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要求,强化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注重提升基层党政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四是全面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监督考核,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五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倡导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实行释法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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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司法厅

2020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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