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专职调解员“四集中”管理模式取得实效
日期: 2020-08-25 10:11:03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2020-08-25 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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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邑县司法局认真落实中央六部委《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调解队伍专职化专业化建设为突破口,采取“集中招聘、集中培训、集中管理、集中保障”的“四集中”管理模式,为全县5个乡镇调委会和县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选聘了20名专职调解员,今年以来调解各类纠纷649件,其中书面协议268件,口头协议381件,人均调解33件,当事人赠送锦旗20面,全县没有发生“民转刑”命案,纠纷类上访、纠纷类诉讼案件大幅下降。

  实施集中招聘,让“小人物”登上“大舞台”

  结合本县实际,按照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原则向全县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对司法所推荐和自主报名的169人,县局逐个面试选定。他们有的曾当过多年的村书记、村主任,有的曾办过企业、经过商,有的是爱管“闲事”的明白人等,虽是“小人物”没有高学历,但有基层工作实践、有调解工作热情、有一定的文化和法律功底。登上调解这个“大舞台”后,有了新的“用武”之地,已有5人月均调解纠纷一直保持在10件以上,真可谓“高手在民间”。

  实施集中培训,让“小岗位”适应“大形势”

  县局对专职调解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并与法院联合组织专职调解员在岗前集中参加法院民事纠纷案件庭审活动。同时,狠抓经常性培训工作,组织专职调解员轮流参加庭审已达到80人次,安排专职调解员定期轮换到县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与法院联合指导督促乡镇法庭和司法所履行对专职调解员个案指导职责,全面提升调解技能技巧,使专职调解员达到“五懂五会”,即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调解技巧、懂信息化手段,会预防、会调查、会调解、会制作调解文书、会做群众工作。目前法院委托的230 件疑难复杂纠纷案件和执行案件,通过调解有171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实施集中管理,让“小队伍”融入“大集体”

  县局安排专门人员,加强对人民调解尤其是对专职调解员的指导与管理。在每个乡镇4名专职调解员中各抽调一名,安排在县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采取每个季度轮岗的工作模式,开展县、乡两级调解工作,并且打造了13个典型村级试点。建立了专职调解员微信群进行全面指导,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及时指导专职调解员重点做好影响复工复产纠纷的调解工作,仅一个多月时间全县集中成功调解34件银行信用卡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银行、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和一些当事人分别送锦旗感谢。对调解员遇到的难题,随时“线上”个案指导;调解员在“线上”求助时,及时到现场面对面指导,协助调解。据统计,目前已通过“线上”个案指导280 次,面对面现场指导协助调解90次,既解决了纠纷,又鼓舞了调解员敢啃硬案的士气和勇气。

  实施集中保障,让“小成本”激发“大能量”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今年1-6月已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专职调解员基本工资和“以案定补”经费24万元;为确保特困当事人调解协议的履行,县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人民调解救助基金。同时,县局积极与法院沟通、研究诉调衔接、联合指导和专职调解员办公场所等问题。建立“专职调解员每日考核微信群”,专职调解员每日在群内打卡,实时发布调解现场照片和现场视频,“一案一补”补贴发放需提供调解卷宗、调解现场照片或视频以及矛盾纠纷登记台账,“三码合一”方能取得相应补贴。同时对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年度与季度考核制,设有“季度冠军”和“年度总冠军”,并给予适当奖励,有效激发了专职调解员队伍的工作热情。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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