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阜城县司法局五项措施强化司法所建设
日期: 2020-06-16 16:19:00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2020-06-16 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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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衡水市阜城县司法局以牢记宗旨、司法为民为目标,在巩固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举措,不断推进司法所工作创新发展。

  抓投入,阵地建设标准化

  2019年完成了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工程,全部按照司法部标准规范了司法所的外部标识、室内布置、台账制作等,统一规划了功能布局,设置了社区矫正室、人民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办公室、档案室等,并配齐了办公设备。截至目前,该县90%乡镇建成了规范化司法所,整体形象焕然一新。

  抓规范,所务管理制度化

  为使司法所建设规范化、上档次,阜城县司法局结合实际,建立了以“四化”为内容、“五统一”为载体的工作机制,做到了“五有”。“四化”即制度建设规范化、目标管理责任化、文书制作格式化、档案管理标准化。“五统一”: 统一司法所名称、标牌和印章;统一工作人员公示牌;统一上墙刊板内容;统一规范性法律文书;统一工作必需的设施设备。“五有”: 有多功能视频会议系统;有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业务装备;有社区矫正室、人民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办公室、档案室等办公区;有宣传栏;有办公桌椅档案橱柜等基础设施。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确保了工作从程序到实体都严格、规范,达到了所务管理和业务工作整体化、统一化。

  抓品牌,基层工作特色化

  根据基层司法所的实际情况,推出“1所1品”,突出各自亮点。如阜城镇、建桥乡、古城镇司法所利用老干部、退休法官在本地区的影响力,创建个人调解室;崔庙镇成立“帮大哥”后援团;大白乡成立了“大了团”,形成群众自治、司法所协助的调解格局,为维护基层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漫河镇司法所,以民间艺术团队为依托,定期在法治广场演出群众自编自导的法治节目,极大地丰富了当地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了村民的法治意识;码头镇司法所积极组织挂村律师、大学生村官、退休教师、普法志愿者,成立“法律服务队”;霞口镇司法所创新“互联网+司法行政”宣传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实现了法律服务线上交流互动“零距离”、线下联动服务“零距离”,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抓激励,目标管理具体化

  为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开展,阜城县司法局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范围,将司法所工作进行细化、量化,从组织领导、制度(档案)建立、活动开展及工作成效等四个方面对司法所工作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考评,每季召开一次司法所长汇报会,听取各乡镇司法所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规划,确保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2019年该局还开展“优秀调解案例”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调解案例,提高补贴标准,通过这项考核调动了基层调解干部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实现了对广大调解员工作的科学管理。

   抓业务,职能作用最大化

  一是建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以“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主线、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以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为载体、以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支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0年该局又为十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配备了“法小加”机器人,进一步形成全方位、全天候的法律服务体系。二是创新工作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他们利用“所所联合”,即“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模式,实现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参与司法所矛盾处理、法律咨询、重难案件、重大决策研讨,为地方党委、政府的科学合法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撑。三是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普法工作实现由传统方式向现代方式转变,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社、网络等现代传媒,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普法的广泛性。2019年开始以开展“懂法支书”系列教育培训活动为抓手,邀请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授,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治理能力”为主题,强化对全体村支书的教育培训,为基层依法治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推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行政等部门选调政治观念强、法律素养好、工作热情高的288人充实到村(居)法律顾问,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一年来,帮助修订村规民约12份、提供书面法律意见41件、调解纠纷307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件、举办法治讲座137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346人次、走访群众839户、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637份。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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