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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司法厅出台《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日期: 2020-04-14 08:50:04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2020-04-14 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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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司法厅出台《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方案》,积极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方案》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原则,以防范化解社会重大风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我省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政策、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社会风险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疫情防控期间积累积压的矛盾纠纷,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方案》指出,从研判矛盾纠纷风险、理清矛盾纠纷类别、把握法律服务需求等方面着力加强风险研判,抓住企业大规模复工复产前期的法律服务“窗口期”,加强重点项目、重点纠纷、重点领域的工作摸排,科学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类法律纠纷走势,做到早预判、早介入,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

  《方案》强调,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团、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及时评估社会稳定风险,提出预防处置建议。加强法治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社会公众理性表达诉求。突出涉疫法律政策问题专项研究。加强相关法律政策研究和解读,提供应急法律服务,全力服务企业依法有序复工复产。发挥线上线下综合服务优势。大力推行“线上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不见面”公共法律服务方式,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河北法律服务网(冀法通)”等平台,主动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及时就地调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健全诉调衔接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加强惠企法律服务。继续深入开展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帮助企业解决法律纠纷。灵活法律援助形式。探索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认真组织办理涉疫情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方案》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强化组织保障,精心安排部署,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深入宣传报道各地公共法律服务的经验做法、实际成效和先进典型。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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