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你应该知道的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四十一)
日期: 2020-03-23 10:10:09 来源: 河北省法宣办 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
2020-03-23 河北省法宣办 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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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3月8日起,省法宣办安排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法律问题的权威解读进行转载,积极引导全社会加深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认识理解。今天是本系列的第十期。

  面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如何做到依法有效防控疫情?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和手段,动员凝聚法治力量阻击疫情。习近平总书记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当前,各有关方面正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总的看,我国疫情防控的法律制度是比较健全完备的。我国宪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根据宪法的规定和精神,我国已制定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一系列针对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还有其他一些相关法律: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医药法、执业医师法等。这些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了充分、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也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采取防控措施,以及其他单位、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防控活动提供了相应法律依据。目前,疫情防控工作也是在法治轨道上进行的,要充分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力量和作用。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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