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明确公共法律服务十项保障措施 助力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
日期: 2020-03-02 09:59:00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2020-03-02 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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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落地落实,近日,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10项具体保障措施。

  一是畅通企业法律服务渠道。充分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河北法律服务网(冀法通)”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等热线、网络和实体平台,推行“网上办”“预约办”,提供精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组建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团。及时组建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团、业务骨干先锋队,积极投入企业复工复产帮扶和法律服务工作,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现实困难和问题。

  三是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分析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帮助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提高企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完善制度、推动发展的能力。

  四是做好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重点对疫情防控期间本辖区企业复工复产中可能遇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深入排查,对发现的纠纷和苗头隐患快速调处。

  五是开展惠企公证服务。采取专人办理方式,提供在线预约、线上受理、线上提供资料、邮寄公证书等服务,及时办理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类、文书类、证据保全类公证。

  六是提供涉企司法鉴定服务。对涉企鉴定服务提供绿色通道,优先提供服务,优化工作流程,缩短鉴定时间,确保司法鉴定质量。

  七是便捷仲裁服务企业方式。建立支持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流通及关联企业的特别通道,实行专人跟进、专班处理,依照当事人申请及仲裁规则,实行速调、速审、速结。

  八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邀请资深法律服务人员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协助其申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减少企业损失。

  九是持续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联合人社、工会等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妥善处理涉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工伤认定引发的纠纷,切实保障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加强与驻外办事处、流动党支部、商会等机构、组织的联系,为河北籍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指引和法律援助。

  十是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组织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充分运用官方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等主流媒体,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复工群众增强依法防控意识,为企业复工复产筑牢坚实基础。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法治导向、问题导向和精准导向,深入分析企业的法治需求,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工作成效,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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