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你应该知道的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十三)
日期: 2020-02-16 19:16:24 来源: 河北省法宣办 河北省律师协会
2020-02-16 河北省法宣办 河北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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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法宣办联合省律师协会开展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解读工作,通过分阶段、多层次的权威解读,加深全社会对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着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进行宣传阐释,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今天开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进行为期两期的解读。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首先,从法律位阶上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前者比后者的法律位阶要高。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专门针对传染病制定的法律,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既适用于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防治,也适用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处置。因此,后者比前者适用的范围要广。

  二、哪些单位或个人有权宣布新发现的突发疾病为传染病?

  答:发现和认识疾病,是一个科学探究的过程。某种疾病是否具有传染性,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传染病,都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来判断。为了便于对传染病统一管理和实施应对措施,只能由法定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传染病做出判定和宣布。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三十条,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根据危害程度、流行强度,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及时宣布为法定传染病。除此之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如果没有法律授权,无权宣布某种疾病是否属于法定传染病。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什么作用?何时才能启动应急预案?

  答:简单的说,应急预案就是提前做好的工作方案。当特定事件突然发生时,为了能够快速、有效的组织各项应对工作,需要在事件发生前,提前规划做好各项工作安排,这样可以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六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撰稿人: 赵颖锋  侯新华)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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