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你应该知道的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九)
日期: 2020-02-16 19:16:00 来源: 河北省法宣办 河北省律师协会
2020-02-16 河北省法宣办 河北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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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家对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二、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怎样规范自己的行为?

  答:传染病的危害并不仅仅限于患者本人,它对社会公众同样也具有高度的危害性。为了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法律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行为做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有权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人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对于前述应当隔离治疗的,如果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三、如果自己并非是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而仅仅与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有过接触,需要配合采取哪些预防措施?

  答:为了控制传染病疫情的扩散,法律将人群分为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以及密切接触者,针对不同的人群,法律规定采取不同的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前三种人群,要实施隔离治疗。而对于密切接触者,由于不能排除被传染和再传染他人的隐患,即便其没有患病症状,国家对其也要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权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因此,只要与病人或疑似病人有过密切接触,就要服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的管理措施。

  (撰稿人:赵颖锋  侯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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