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近日,省司法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工作要求,印发专门通知,统筹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的思想自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力争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通知强调,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实体平台”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接待场所的防护、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加强工作人员自身防护。适当调整“实体平台”服务模式,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网络、热线或预约方式提供服务。针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做好涉及疫情防护法律事务咨询服务工作,及时发现并上报涉及疫情、群体纠纷等相关舆情信息。坚持因时施策,优化服务方式,充分发挥中国法律服务网、河北法律服务网(冀法通)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驻场服务人员管理,加强调度、指导、督促力度,确保能够及时回应群众咨询、申办的法律服务事项。
通知要求,要加强协调作战,切实形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方案和具体举措,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好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注重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向广大群众普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知识,及时宣传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先进典型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