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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公证”严防疫情 我省公证行业在行动
日期: 2020-02-11 18:40:31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2020-02-11 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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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日,燕赵公证处接到一个求助申请公证的电话,家住元氏县的王先生急需办理一份涉外公证,但是因为疫情期间,无法来燕赵公证处现场申请办理公证。工作人员告知王先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燕赵云公证”、微信“城市服务”中的“政务综合”、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四种方式申请网上办理公证。

  当事人王先生通过手机选择了“互联网+公证”线上申请公证的方式,按照手机提示操作相关程序,填写相关内容,上传相关材料。燕赵公证处受理了当事人王先生的线上公证申请后,对上传的资料进行了核实和确认,经审查符合规定,燕赵公证处迅速为王先生出具了公证书。王先生收到该处寄给他的公证书后,还专门发来了感谢视频。截至2月8日,该公证处受理公证业务60件,“互联网+公证”线上受理公证业务16件,通过线上申请公证的方式,既实现了足不出户、远距离、零接触的申请办理公证,同时也为阻断疫情传播做出贡献。

  沙河公证处用足用好科技手段,精准施策,用“智慧公证”助力疫情防控工作,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提供“不中断”的公证服务,该公证处快速响应,于2月1日完成处内“智慧公证”系统的巡检调优,并于当日发布公告,提倡当事人通过电话进行业务咨询或利用“指尖公证”进行咨询、预约、申请办理公证;公证办结后,公证书及发票将全部使用24小时自助取证系统发放;切实筑牢防疫防线,有效阻止人员聚集造成的交叉感染。同时,公证处成立了两个“非接触式办公证”服务专班,由处党员为班长,分别负责并及时处理“指尖公证”业务和电话咨询,全力满足群众办证需求。据统计,自2月3日8:30至5日17:00时,共接收并处理各类电话咨询13件,受理“指尖公证”系统内各种业务7件,使用24小时自助取证系统发放公证书2份。为做好确需到现场办证群众的疫情防范工作,尽量缩短群众在办证大厅的等待时间,该公证处联合科技公司紧急启动“公证大厅接待查询系统”的研发,仅用72小时即完成系统的功能设计、研发、部署、试运行及与“指尖公证”对接等全部工作,2月3日8:30系统正式上线并投入使用,通过该系统各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实时查询办证大厅现场接待人员情况,以便合理安排现场办理时间。

  2月7日下午,市民薛女士来到秦皇岛市第一公证处领取通过该处微官网申办的涉外公证书。薛女士的儿子齐某在国外,签证即将到期,办理续签需要提供一份涉外公证书,齐某委托母亲薛女士代为办理。薛女士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拨打了市第一公证处的咨询电话,公证员告知可以在网上申请办理,随后薛女士通过微信与值班公证员进行联系,在公证员的指导下,薛女士关注了市第一公证处微信公众号,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和“业务信息”,上传公证所需的材料。公证员经初步审查,符合办证规定后当即起草公证书、翻译,并告知薛女士下午取证时一并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公证员将网上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进行比对一致后,当即将公证书发给薛女士。

  特殊时期,该市第一公证处及时对微官网进行升级,上线了每位公证员的个人微信,当事人通过微信可以咨询、预约办证;同时将微官网与业务系统对接,通过微官网,当事人可以申办出生、无犯罪记录、亲属关系、学历、学位、婚姻、文本相符等非财产处分型公证,对于财产处分型公证建议当事人延后办理。

  “云”公益服务抗“疫”大局。为服务抗击疫情大局,全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河北省三河市公证处、唐山市华忆公证处、河北省沙河市公证处等公证机构积极参与“打击哄抬物价公证公益行动”,行动期间,广大群众如遇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都可以随时随地通过“公证云”APP进行自助取证,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并可在需要时在线向公证处申请出具相应的电子公证书进行维权(相关部门可在线查阅、核验电子公证书),整个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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