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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日期: 2020-02-11 14:25:00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2020-02-11 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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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疫情防控期间,石家庄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及司法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既将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实处,保证申请人与接待人员的身体健康,也努力克服实际困难,认真做好复议工作,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做到疫情防控与业务工作两不误。

  一是将原单独临街开设的行政复议大厅大门关闭,申请行政复议人员,全部统一由市局正门接受门卫登记、测温,经行政复议接待人员确认后,对确实需要进入行政复议接待室办理相关业务的,可以在复议接待人员同意后进入复议接待大厅。

  二是接待人员在接待当事人时,佩戴口罩、手套,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单独存放,并按照司法部通知要求,申请局里配发紫外线消毒灯,用于对接收的纸质材料进行消毒。

  三是行政复议处在行政复议大厅专门设立了用于申请人办理业务相关区域,并进行了隔离。配备了消毒水、消毒酒精等卫生用品,同时摆放了疫情防控明白纸,用于疫情防控宣传。

  四是将省厅转发的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做好疫情期间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转发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部门,并提出贯彻落实的要求。其中高邑县司法局行动迅速,已结合工作实际和司法部通知要求通过《今日头条》向全县发布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工作倡议书。

  五是创新工作方法,对于因疫情原因确实不能到现场递交材料的,开通了微信接收。2月3日,作为被申请人的建华大街派出所由于一起治安案件,想进一步再作一下申请人和第三人的调解工作,因疫情原因不能协调到申请人和第三人,由于该案已延期,剩余时间不多,向行政复议处提出中止审理,但现警力紧张,不能到现场交中止申请,就电话和行政复议处沟通。行政复议处就让他们先以微信的形式递交了申请书,原件让他们随后邮寄过来,或过后送来。

  自2月3日以来,行政复议处已接待办理申请行政复议人员10人,接收由邮寄形式递交的法律文书20余件,发送法律文书30余件,严格依据上述防控措施执行。申请人也密切配合工作,行政复议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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