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河北省司法厅网 >> 政策解读 >> 解读回应
《河北省政府规章制定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日期: 2020-01-07 08:34:39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2020-01-07 河北省司法厅
【字号: 打印本页

  2002年施行的《河北省地方政府立法规定》为规范政府立法工作、保证政府立法质量,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自该规章施行17年以来,党和国家对立法工作越来越重视,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出台了诸多重大举措,2015年对立法法进行了修订,2017年对《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进行了修订。为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政府立法质量,固化我省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按照党领导立法的原则,以保障规章质量为目的,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立法中的难点热点,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三个维度,在锚定上位法的基础上对原规章进行了重新打造。

  相关文件:

  河北省政府规章制定办法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河北省司法厅
网站标识码:1300000002    备案序号:冀ICP备16021638号-6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00号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