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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开展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日期: 2019-12-20 14:44:55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2019-12-20 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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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政府规章清理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的客观要求,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立法先行,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现行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今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19〕-62),对做好政府规章清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省司法厅将开展规章清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升政府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按照工作要求,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2018年12月31日前公布的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认真听取部门意见,逐件逐条研究分析,与有关部门反复沟通,就清理结果书面征求省直部门意见,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吸纳,形成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拟对11部省政府规章进行废止、对26部规章进行修改完善。12月15日,该《决定(草案)》经省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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