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仲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2019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仲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布置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11月1日至30日。
二、检查对象
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从全省“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内仲裁机构中随机抽取4家仲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三、执法人员
由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
四、检查内容
(一)仲裁委员会保持法定设立条件情况;
(二)仲裁委员会变更备案情况;
(三)省委、省政府规定的执法检查事项;
(四)司法部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五、检查步骤和方法
(一)11月1日前完成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随机抽取工作并在河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公示;
(二)11月30日前完成对抽取对象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三)12月15日前完成监督检查结果公开工作。
联系电话:0311-66037631
河北省司法厅
2019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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