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调解工作实战化实效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日期: 2019-10-18 14:51:13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2019-10-18 河北省司法厅
【字号: 打印本页

  去年全省“廊坊会议”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工作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实战化实效化建设”这一主线,打基础、抓创新、破瓶颈,狠抓组织、队伍和业务建设,不断推动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一、坚持需求导向,大力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坚持以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为导向,从健全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入手,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水平。

  一是村(居)调解组织求完善。抓住村(居)“两委”换届有利契机,同步推进村级调委会换届,严把政治、能力、年龄等条件关,严格推选程序和备案公布,确保组织健全、有效运转。全省5万多个村级调委会完成了换届,实现了调解组织大起底、大换班。新一届调委会主任中,50岁以下的占51.88%,较上届提高16.48%,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1.49%,较上届提高17.49%。

  二是行业调解组织求拓展。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全面拓展调解工作领域。目前,全省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达到1077个,覆盖了交通、医疗、物业等18个行业和领域。

  三是调解机制建设求实效。积极指导各市、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立与实战化实效化相匹配的调解组织模式。保定市整合资源力量,成立县、乡两级联合调解中心,不断健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石家庄鹿泉区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一体实现纠纷劝导、诉讼引导、法律指导和信访疏导。

  二、坚持统筹发展,大力加强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

  坚持以专业化能力建设为抓手,出台《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以队伍的专业化提升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落实调解员培训制度。2019年8月,全省以专家讲授、观摩交流、专题研讨等方式,举办了人民调解员骨干示范培训班,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各地积极落实人民调解员四级培训制度,掀起了大培训、大学习、大研讨热潮。今年以来,省、市、县、乡共举办调解培训班4000余期,培训调解员达30余万人次。

  二是健全调解员管理制度。推行调解员名册制度,对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合法性审核,保障调解工作的公信力。目前,全省各县(市、区)已经基本完成名册制度。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颁证。已有95%的县(市、区)完成持证上岗工作,调解员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三是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坚持打基础、抓关键,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兼职人民调解员,注重选聘律师、教师、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政法干警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提升整体队伍素质。石家庄采取“协会+个人品牌调解室”的运作模式,培养出一批以高瑞奎为代表的活跃在基层、为群众提供贴身服务的人民调解员;唐山市丰南区通过“财政购买服务、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长效机制推动”等措施,从离退干部、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公开选聘了一批专职调解员,充实到各乡镇(街道)调解组织。

  三、坚持抓早抓小,大力加强调解服务精准化建设

  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根本工作标准,努力为重大活动、重大战略实施提供精准化服务。

  着力做好重大节点安保工作。组织开展“两个排查”和“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矛盾、重点人群,全面开展摸排化解,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实现矛盾不上交、不激化。2019年以来,全省累计排查各类纠纷307699件,预防纠纷192790件,调解纠纷421395件。

  着力服务重大战略实施。深化京津冀三地互通互联,联合签署《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筑牢环首都“护城河”工程行动方案》,全面构建了隐患互查、纠纷联查、风险互防的工作体系。承德、张家口、廊坊、保定等与北京接边地区建立联调协作机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矛盾联合跨界调处。

  着力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加强涉及民营企业的矛盾纠纷排查,畅通民营企业纠纷解决渠道,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开展调处,定分止争。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建立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廊坊市推进商户聚集区、企业聚集区、外来人员聚集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服务企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河北省司法厅
网站标识码:1300000002    备案序号:冀ICP备16021638号-6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00号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