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 展示新时代河北律师事业新成绩·第一期
日期: 2019-10-16 17:09:00 来源:
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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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1979年12月,恢复重建刚刚3个月的司法部下发了《关于律师工作的通知》,标志着中断了20多年的律师制度获得了新生。那时,我省律师行业近乎一片空白,全国不过200来名律师。那时,绝大多数人们对律师还相当陌生,无论如何想象不出未来的律师行业会发展成一个什么局面。现在,我们再回顾从那时走到今天的历程,不禁深切地感受到:40年,筚路蓝缕;40年,风雨兼程,40年,蓬勃发展;40年,砥砺前行。为此,我们特地开辟专栏,以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展示新时代河北律师取得的新成就。作为专栏的首个系列板块,我们将刊发有关改革开放后第一代老律师的回忆文章。

  四十年的实践与见证

  河北震河律师事务所王德忠

  四十年前,我还是张家口市第三中学的一名音乐教师。一个偶然的案件让我认识了一个新的职业——律师。

  那是在1979年底1980年初,一位朋友的亲戚因犯有盗窃罪被逮捕,并被起诉到人民法院,准备开庭审判。我的朋友找到我,想请我担任其亲戚的辩护人。对法律并不熟悉的门外汉如何做好辩护工作?我找到了当时已经在法律顾问处担任律师工作的我读中学时的语文老师武俊钰律师,武俊钰老师向我介绍了当时刚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并将两本小册子送给我,我利用课余时间和休息时间认真研读。经过我了解被告人的犯罪动机、犯罪行为等主、客观因素后,出庭为其辩护,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人民法院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作出了管制二年的判决。

  此后,我被聘为张家口市法律顾问处的兼职律师,开始了我的律师生涯。

  1981年,我正式从张家口市第三中学调入张家口市法律顾问处,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律师,当时的法律顾问处只有七名律师。

  1982年,我和武俊钰律师共同承办了河北国营察北牧场的“张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我们作为辩护人,查阅了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作出了被告人的行为属“正当防卫”的辩护意见。经过三轮的法庭辩论,一审法院未采纳我们的辩护意见,仍按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作出了判决。后上诉至张家口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被无罪释放。为此,我撰写了“正义终究得到了伸张”的文章,刊登在张家口市司法局出版的《张家口司法报》上,获得了很好的社会效应。

  1983年严打期间,全国的律师几乎全部不准办理刑事辩护案件。受此影响,导致人民法院在一段时间内审理刑事案件中形成了“你辩你的,我判我的”的审判模式,甚至有的案件当庭宣判,几乎不考虑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

  1984年法律顾问处更名为“律师事务所”,我所在的张家口市法律顾问处也更名为“张家口市律师事务所”,人数由原来的七名律师增加到十六名。当时我们身穿警服,配有手铐,司法厅(局)还给所里配备了幸福250摩托车和长江750挎斗三轮摩托车,律师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律师业务也由过去的刑事辩护扩展到办理一些婚姻纠纷、继承纠纷案件。

  1986年下半年,我在担任张家口市律师事务所代理主任期间,根据业务的需要,张家口市司法局调我到张家口市桥东区司法局担任桥东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到任半年的时间,桥东律师事务所由原来的二人,发展到十三名。为了我所尚未取得律师资格的人员考取律师资格,稳定参考人员的情绪,我多次带领我所参考的同志前往考场,在考场外等待参考的同志,大多数参考的同志均取得了律师资格。

  为了提高律师们的办案和出庭质量,组织全所律师对疑难案件分析案情,研究辩护(代理)观点,带领全所律师(包括兼职律师)旁听庭审活动,在我和所里另一名律师办理郝凤成故意伤害致死二人的案件期间,我所律师多数参加了庭审旁听。此案我们以“防卫过当”作为辩护意见,张家口中级人民法院未采纳我的意见,判决郝风成死刑。经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具有防卫情节”改判为无期徒刑。在我办理亚运村拆迁纠纷一案中,鉴于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无法带更多的律师参加,但仍有四名律师前往,旁听了全部庭审活动,回所后还总结了经验,取长补短。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涉及经济案件的数量也随之增加,新的法律法规接连颁布,律师的业务迎来了新的挑战。同时,就更要求律师抓紧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了跟上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律师的办案水平,我所一直坚持每周六下午集体学习的制度,结合我们所办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共同探讨、集体研究。全所律师的办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此后,从我所出去的律师有多人担任了各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有的考入了公安、检察机关。

  1990—1995年,我市律师根据司法部的要求,开始与政府机关脱钩,进行“自收自支”的管理模式,进而发展到完全脱钩,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相继诞生。我也辞去了国家正式干部序列,由桥东区律师事务所辞职,开始组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颁布,我国律师终于有了一部自己的法律。社会地位的提升,也给了我们为“依法治国”贡献力量的机遇,社会舆论对于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也逐步提升。过去一些“请律师没用”的观念渐渐从人们的思想中转变为“有事情找律师”。

  2019年,我承办了被告人吕卫东被指控犯有非法经营罪的案件。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我做了“指控被告人吕卫东犯有非法经营罪,没有法律依据”、“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吕卫东无罪”的辩护意见。一审法院经研究,无法给吕卫东定罪,遂请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又报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中。

  我从一名教师转行到律师队伍中来,四十年的律师生涯使我深深体会到: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每一案件,不畏权势,不徇私情,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为当事人负责,为法律负责,才能真正做好律师工作。

  四十年来,我亲眼见证了律师队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见证了律师为我国的法治建设作出的积极贡献。如今,我虽已古稀之年,满头白发,但我愿尽最后的精力继续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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